第四三七章 命里相克,暗藏深坑-《一品修仙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这个世界,绝大多数的人,修行就是为了多活一些年,谁都不想死,哪怕知道努力修行之后,最后也终有一天,会寿数耗尽。

    可悠悠万载与匆匆百年,搁谁都会选择前者。

    这是所有修士修行的最根本原因,但细分下来,经历良多之后,就未必是这个原因了。

    有的人,求强大,求痛快,只求一个一世逍遥。

    有的人只羡鸳鸯不羡仙,只为长相厮守,匆匆百年明显不够腻味的。

    也有的人喜欢权利,忙忙碌碌,高高在上,掌控万千黎民的生死。

    但这些,绝大多数时候,都是需要修为来打底子的。

    军中将士,所求者也是各不相同,而如今,有一门经典,摆在他们面前,予取予求,随便参悟,哪怕上面说了这个东西有危险,很古怪,也总会有一些人,忍受不了这个诱惑去参悟。

    秦阳心里清楚的很,若是自己是第一次接触到七杀碑上的东西,不知道七杀之道,极端凶险,也看不懂上面的古老妖文,说不定也会去参悟参悟。

    千丈石碑,伫立在两军交战的正中央,万众瞩目,有人想要去偷偷的带走,可惜却发现,石碑自虚空而来,与此地地气交融到一起。

    想要拔起石碑,就如同要将这方圆数千里之地,都一同抬起,这等伟力,非人力所能及。

    除非有大能,斩断石碑与地气的交融,才有希望带走石碑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,这块石碑,恐怕会一直这么待在这里,谁都无法带走。

    至于毁掉,更是不可能了,那个“杀”字,是被人镶嵌在石碑之中,早已经与石碑浑然一体,想要毁掉石碑,就要毁掉那个字。

    而当年的七杀碑,历经不知道多少万年的时间,上面的其他东西都已经被时光腐朽,唯独那七个字,依然如新。

    当年一堆顶尖强者,一起争夺厮杀,也仅仅只是毁掉了已经被腐朽的七杀碑,而不是毁掉了那七个字,如今更不可能有人能毁掉那个字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毁掉,也没办法带走,同时,又要与大燕大军对峙,提防着对方,谁都没法独占。

    想要独占,就只有一个办法,谁彻底占据了缓冲地带,谁就等同于占据了这块新的杀字碑。

    时间一晃几天的时间过去,军中已经有人开始偷偷的参悟,这种事也没法制止,就算是这东西凶险无比,有人因此而陨落,也未必能拦得住那些眼睛都红了的家伙。

    杀道艰难凶险,有些见识的人,都知道,纵然是最平和的太平杀典,也是需要有足够的体修根基,才能去修行的,不然的话,也是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可但凡是有些冒险精神的家伙,哪个不是觉得,我是主角,别人修不成,不代表我也修不成,不试试怎么知道。

    秦阳大部分时间都在火头军,也能察觉到的确有人参悟到了,契合了最基础的意境,已经开始入门。

    一晃十数天的时间过去,有了偷偷摸摸的想要独占的人去试探,双方也差不多明白,这东西没法带走,各自又试探了几次,也就彻底死心了。

    而也因此,小规模的冲突,又开始了。

    杀字碑伫立在那里,慢慢的没了什么太大的影响,大家继续交战,而这一次,就多了一个理由,将对方打退,霸占这块地盘,独占杀字碑。

    秦阳还在参悟杀字碑上的妖文,进境比想象的要慢一些,妖文大体上是上古之时的某种偏门妖文,可是慢慢的,秦阳就发现,这东西似乎还是偏门妖文里的某种类似方言的东西。

    这时,秦阳愈发确定,这东西绝对有古怪,要是没古怪,也不知道是哪个丧心病狂的家伙,非得用一种大家都看不懂的妖文来书写内容。

    这些妖文,怕是在妖国之中,也未必有几个人能看懂大概,有可能参悟透的,绝对不超过一手之数。

    而现在,可能有这个能力的人,也没机会出现在这里了。

    他们只要出现在这片战场,最后的结果,十有八九是被大嬴和大燕联手绞杀。

    交战还在继续,而交战的将士,也似乎是受到影响,比之前更加的悍不畏死,战况愈发的激烈。

    秦阳从火头军出来,正准备去找嫁衣,说说这些天的参悟结果的时候,就见军营之外,又一支前锋营的将士回来了,他们不少都是负伤在身,有些还背着袍泽的尸体。

    军中专门有一块地方,是处理将士的尸体,将其代为处理,收敛入棺,再等着回去的时候,将他们送回故土安葬。

    秦阳望着那些尚未入棺的尸体,眉头微蹙,那些尸体之中,有些还残留着杀气,盘旋不散,可是却没感觉到怨气死气浮现,很显然这些人都是参悟了杀字碑的人。

    念头一动,秦阳走上前,去帮忙他们一起将尸体收敛入棺。

    待他触碰到其中一具杀气缭绕的尸体时,念头一动,催动技能将其超度,然而,下一刻,秦阳的瞳孔骤然一缩。

    摸尸成功,尸体表面残留不散的杀气,随之消散,而他什么都没有摸出来。

    悄默的来到另一具疑似参悟过杀字碑的尸体旁,同样摸尸之后,依然是摸尸成功,可什么都没摸出来。

    秦阳沉默了一下,就留在这里帮忙了。
    第(1/3)页